国质检科[2011]828号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指导意见》总体规划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认定你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为质检总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
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按照总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运行机制和模式,促进政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加快优秀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